更新时间:2022.04.18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
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对价关系,就是在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欠债,双方是处于负债情景中的即是对价; 2、签订合同的双方债务到期了,但是两方的履行期的时间有先后关系,可能是甲方的履行期在前,也可能是乙方的履行期在前。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只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时,才可能发生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不完全双务合同,均不发生不安抗辩权。 (二)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先履行义务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一方的债务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1、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然后履行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只有当事人互相对待付款,一方不履行,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才有必要产生另一种抗辩权; 2、合同的履行有顺序。不安
抗税罪立案标准一般有以下的4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现是:违反税收法规,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4、主观方面
抗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
抗税罪的构成四要件有: 1、主体是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2、客体有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情形。
抗税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与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构成偷税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过失; (二)主体要件: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以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
抗税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四条: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与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个人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了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
构成偷税罪的条件: 一、主观上有偷税的故意; 二、客观上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