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 1、乘坐的权利; 2、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 3、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
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5.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包括: 1、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有: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免费挂失补办;法定其他权利等。旅客的义务有: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
一、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
旅客的权利义务:权利主要有在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的权利、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义务主要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 1、乘坐的权利; 2、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 3、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乘坐的权利;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 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 3、接受承运人对行李中违禁品的检查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
客运合同中旅客权利和义务有: 1、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客票上规定的时间、班次数和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到达客票上规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按规定携带高度以下儿童; (4)享受承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