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缓刑
刑事案件中,只有被告人一方申请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也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是否加重刑罚不受该原则限制。 此原则不仅是为了保障被告人享有上诉的权利,也加强了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同时也有利
数罪并罚不属于刑法原则。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指的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行为人在罪当处死但又不必立即执行的情形下可以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上诉不加刑适用的情况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上诉的,既不能加重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对被告实行数罪并罚的,既不能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保持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一罪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情况是比较有限的,其适用情况只有四种,即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只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上诉不加刑有的例外情况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 2、除被告方上诉权人外的其他上诉权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3、但是,对于一些被告人一方上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不批准然后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
社会危害性是指可作为适用具体强制措施的法定依据的,有证据证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危害社会、他人的行为和其他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