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 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照顾、抚养、教育等义务的,则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表现为: (1)继父母对继子女
继父母和生父母已离婚,继子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母。法律规定,只有当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又形成合法有效的扶养教育关系时,作为法律拟制子女的继子女才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当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关系依法解除,所以继子女可以不赡养继父母
继女需不需要赡养继父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进行判断。若是继母有实际对未继女进行照顾、教育,且双方有共同生活事实的,双方之间就形成事实抚养关系。这种情形下,继女是有法律义务赡养继父母的。反之双方为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女不需要赡养继父母。
儿媳对男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媳对男方赡养父母具有一定的协助义务,不得阻碍男方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公婆有权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儿媳停止侵害相关权利。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费的义务,父母可以通过上诉来要求子女履行该义务,情节严重时还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同时,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会少分或者不得到遗产。
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弃婴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只要子女成年的就要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跟子女是否是弃婴没有必
继父母已离婚,继子还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继父母如果抚养继子女,继子女是有义务赡养的继父母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要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有: 1、赡养人应及时治疗和照顾生病的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赡养人应当对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承担照顾责任; 4、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或
过继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因为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视同与亲生子女的关系,而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随之解除。
继父母和生父母已离婚继子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法律规定,只有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教育关系,继子女作为法律拟制的子女才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而当继父母和生父母解除婚姻关系时,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教育关系也会依法解除,所以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