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 对于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未婚的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是对其生活状态的选择,法院依法审理所依据的《民法典》等均未加以明文禁止,因此,对该类同居关系是否存在、是否解除,法律未以干涉、未以规定,人民法院也应依法不予受理。
同居情侣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财产。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起诉确认或解除收养关系,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下列材料: (1)原告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薄、身份证等; (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具有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 ①收养协议; ②收养公证; ③户口迁
如果同居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要是要求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判决的话,那么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如何判的呢?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
1.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特别是目前流行的“先同居、后结婚”的这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在同居一段时间后,不能结为夫妻关系,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双方自行解除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法院可以受理。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公租房纠纷向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公租房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公租房纠纷不管与他人承租权还是与国家认定产生纠纷的都是可以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