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终止合同的法定事由分别有以下几种: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当然应当终止,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即告消灭,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得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必出租人特别请求或主张。 (二)当事人解除。租赁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 (二)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
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当然应当终止,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即告消灭,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得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必出租人特别请求或主张。 (二)当事人解除。租赁
赠与合同终止的事由具体包括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 1、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 2、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 2、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 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2、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对于租赁合同能否中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具有下列条件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 2、擅自转租的; 3、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租赁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租赁合同到期;房屋拆除改建;房屋毁损;房屋闲置;承租人死亡;当事人协商终止;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
劳动合同终止的事由: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租赁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