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累犯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
被判缓刑再次犯罪符合以下条件的属于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
累犯不得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宣告缓刑再犯罪不是累犯。累犯是指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罪的是累犯;缓刑期满则是所判刑罚不再执行,也即从来没有执行过缓刑,当然就不满足构成累犯所需要的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所以不是累犯。
累犯不能判缓刑。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此外,特殊累犯是针对特殊犯罪的罪犯,不管在任
累犯犯罪不能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累犯从重处罚的性质,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
缓刑期满又犯罪不是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65条刑罚执行完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是不适用减刑的。不过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
累犯不能缓刑,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认定构成累犯不可判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过失犯罪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