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离婚后继子女是否继承关系,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有形成抚养关系,则有继承权; 2、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 法律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
断绝关系不是法定影响继承权的事由,继子女要享有继承权,需要与继父母间有抚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受其抚养教育,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拥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身份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
1.继母离婚后没有义务抚养继子的,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
有。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
领养的子女同样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养子女;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必须为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同时养子女应对养父母尽到赡养责任。对于有赡养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
继子女的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由其生父母承担。如果继父母愿意承担抚养费用的话,法律也不会作出限制。这时候,基于继父母自愿承担抚养责任的行为,其与继子女之间因此已经成形成了法律拟制的抚养教育的亲子关系。继父母在年老之后,就有权要求已经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