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举证: 1、过错方写的忏悔、保证、协议等; 2、警方因过错方违法行为干预处理的记录材料; 3、知情人或证人就相关事件写的证明材料; 4、以及其他相关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监控视频等。 在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有损害的行为、结果,并且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无过错的一方。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夫妻一方在要求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是符合法定赔偿的情形,否则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也就不会得到想要的赔偿。若一方当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轻伤受害人能要求赔偿。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受害人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
意外伤害可以要求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遗弃离婚损害赔偿金可以领取的具体数额并无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一般应依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或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的判决来确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具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其为此赔偿损害。
法律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其他法定情形。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
以下情况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切只有前述清醒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