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公司解散事由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4、公司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公司解散需要经过如下四个流程:1.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立分如下三种情形第一,公司主动解散。即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清算组。第二、债权人申请解
被合并公司会解散,不需要清算即可注销。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公司合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 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
公司要解散一般需要清算,但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除外。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根据公司解散是否属于自愿,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类是强制解散事
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可以解散公司: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2、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
需要。《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
公司是可以被强制解散的。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 这是公司基于法律或者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 强制解散首先由董事会通知股东。 公司解散开始后,除因破产事由者
解散登记是指解散后必然进行清算的解散的登记,解散事由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行政命令、法院裁判等。公司申请解散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