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
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第一、管理参与权; 第二、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异议权和撤销权; 第四、对合伙企业忠实的义务。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是对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会尽可能利用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实现省、快、多、好的目标,取得最大的投入产出效率。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合伙企
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3、合伙事务的执行; 4、入伙与退伙;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 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
不属于。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具体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