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需要根据情形而定。赠与合同的撤销可以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赠与合同只能通过赠与人法定撤销权进行撤销,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的法定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赠与合同公证不能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的规定,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特征如下:让位于法定撤销权;让位于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继法定撤销权之后再次限制了公证不可撤销效力的功用,使公证不可撤销效力在效力作用上再次作出让度。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
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一种双方行为,是指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是一种无偿行为。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况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
不能撤销赠与合同的约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具有任意撤销权,未经公证的赠与、不属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是可以撤销的。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撤销赠与。 特别注意:赠与
赠与的房产已过户还能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