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随意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实际履行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不论赠与合同是不是附条件。如果受赠人已经履行赠与义务的,可以要求赠与人进行赔偿或者补偿。但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随意撤销。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撤销是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事由等。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3、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成立赠与合同的法定条件是: 1、赠与人做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2、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3、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3、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3、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如下: 1、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按照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近亲属的; 3、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4、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