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离婚女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是否主张抚养权。女方该不该要孩子的抚养权,全看女方的决定。父母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当的处理,确定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一方有外遇离婚,只要女方无重大疾病并愿意抚养孩子的,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归女方抚养;过了哺乳期的孩子要综合双方的条件来判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了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
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可以直接提供孩子出生证明,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 二、多照顾、陪伴孩子,让孩子更愿意跟随直接生活,因为法律规定,判决抚养权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女方条件差孩子抚养权不一定能夺回来,如果是因为女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的,可以夺回来。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 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
对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父或母一方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姓名。但如果是子女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后,一方变更子女姓名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擅自决定变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
离婚后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方法: 1、女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孩子不适合跟男方生活在一起的; 2、孩子在两周岁或者哺乳期以内,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3、女方可以证明自己比男方更有经济能力,更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有助于孩子成长的
夫妻诉讼离婚,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是指孩子两周岁内应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女方没有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想争夺抚养权的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权纠纷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