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属于病假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属于事假,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属于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其他。
工伤假期间待遇的认定是: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治疗期间属于病假的,工资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属于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认定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的条件是: 1、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符合条件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造成伤残的,还可以获得残疾补助金等费用。
工伤的医疗待遇如下: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医疗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发给住院伙食补贴。经批准转到其他地方治疗的,按照企业职工因公出差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劳动者在工伤休养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则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
治疗期间工资待遇: 1、如果是工伤,那么工伤医疗期间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本人工资支付,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 2、如果是非工伤的医疗期,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顶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