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
资金挪用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此罪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资金罪由以下要件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 2、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
挪用资金罪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挪用本单位资金后不再想退款,企图永久非法占有,客观上有能力退款而不退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资金挪用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还,或者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利益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使用资金的权利,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资金挪用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挪用资金罪是指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是用于开展非法活动的行为。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是单位的资金而非法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 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 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都具备利用职务的特点,并且都是“挪用”行为,即日后准备归还。但是两罪的差别也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犯罪客体的不同。前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公款的使用权;而后者则是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