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在羁押期满以后还不能终结的话,公安机关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之后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以后还不能结案的,可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
检察院监督如下: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
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包括的人员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要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定,例如最高判处不超过5年的,追诉期是经过5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安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公安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是有权对法院审判实施监督的,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的,可以指令法院对案件进行重审。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是不得超过6个月的。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
人民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决定。但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