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当事人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地点: 1.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诉讼离婚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管辖法院问题: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请求,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以及对下落不明
当事人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一般对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济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了。
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还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当事人则向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诉讼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
起诉离婚是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