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行政赔偿决定书要写明下列内容: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其负责人的姓名;受害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赔偿的原因;赔偿的方式;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时间等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行政诉讼的起诉书的书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简易程序可以不写举证内容。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要写明举证质证内容。
行政诉讼中的具体诉讼请求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确定,起诉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68条的规定确定,具体为: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
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文件,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的法律活动。执行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延续,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
行政诉讼流程为: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