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我国规定法院能指定监护人。《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指定监护人公证有如下程序: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的
1、法院指定监护人时间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两个月左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界定。 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
在现代社会,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都不是特别的健全,所以需要监护人对他们的一些行为进行监护,我们国家法定监护是存在的,但是也有一些状况不能够建户,需要进行指定监护,那么,在我国法院指定监护人程序开庭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只能到法院办理,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按照普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准备离婚材料。离婚材料包括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老人在指定监护人的时候,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公证。但是,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确认指定监护的效力。具体来说,公证机关会对双方达成的监护协议进行审查,同时出具相应的公证文书。这就赋予了无论是被监护的老人,还是监护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