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并强迫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指的是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往往表现为第三人向男方要嫁女的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除买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在婚姻问题上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充分自主权,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婚姻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婚姻自由是实现婚姻自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是指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对于此类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需要区分事实婚姻发生的时间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一旦两人发生财方面的纠纷,都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就是法律规定的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法律救济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买卖婚姻指的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买卖婚姻是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婚姻的毒瘤。
因胁迫婚姻,主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 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撤销。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男女一方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愿,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行为人须有胁迫的故意,行为人必须有施加威胁迫使一方当事人就范的故意,其内容是通过自己的威胁而使另一方当事人
包办婚姻是指: 第三方、包括父母、违反婚姻独立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也称为非独立婚姻,即婚姻不是由结婚者决定的。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和破坏。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扰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财产。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
案件状态同意受理具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后,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仅发现部分财产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不能得到实现的案件类型。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