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 (1)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 (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土地;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土地; (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的土地。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滩涂不属于农用地。滩涂是中国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具有面积大、分布集中、开发潜力大的特点,处于动态变化中的海陆过渡地带,并未完全形成单纯的土地形态。开发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契税的缴纳需要根据成交价格而定。具体计算方式:应纳的契税金额=成交价×适用税率税率是幅度税率(3%--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具体应咨询当地地税部门)。
一般按照成交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征收土地使用契税,在签订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交纳,其应纳金额=成交价×适用税率税率是幅度税率。
盐场的盐滩暂免土地使用税。不需要缴纳。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存量房地产买卖;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后以房地产抵债的; 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的; 合作建房建成后进行转让的; 非公益性赠与或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水面滩涂养殖用地作为特殊类型的土地,在面临征收时,自然也是会获得合理的补偿。但是每个地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还需要依照当时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来定。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