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在通知了债务人以后,与第三方协商一致,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但转让的债权必须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进行转让的债权。
可以依法转让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债权人转让不当得利之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不当得利的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从事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邮政、有线电视、城市公共客运、殡葬等公用事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
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
《民法总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民法通则》 第九十一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能够最大地满足。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评审的时候,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应当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能够满足,并且评审过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关系之内容,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一种行为。其中原债权人称作让与人,接受债权的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包括: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权利转让是否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