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继承遗产的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一般是不可以将抚恤金立遗嘱的。因为遗嘱中可以处分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遗产。
有了遗嘱也不一定能继承房产,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要根据遗嘱形式而定。如果是公证遗嘱,则需要立遗嘱人进行公证;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或者口头遗嘱,只要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进行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同时存有其他
法定继承是不用写遗嘱的。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自然发生,不需要依据遗嘱进行。
遗嘱不可以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
遗嘱继承人不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立遗嘱的话由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种情况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在订立遗嘱时,是否要办理公证,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选择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后的遗嘱,公信力更强,未经其他公证事项或者法院判决,公证后的遗嘱不能被推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