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民事诉讼中一审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过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关于民事举证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民事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民事主张和民事案件审理情况,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据的一段时间。
变更诉讼请求一般会重新给举证期限,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的方式: 1、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2、证据材料为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的,应当提供原件。 3、证据材料为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交未被剪辑、加工过的原始资料。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情形,可以延长二个月。
关于民事诉讼举证期是不得少于十日或十五日。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反驳证据、反证和新的本证三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明确肯定了民事举证责任具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双重含义,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只规定行为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有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