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如果合同中约定合同一方违约后,合同即视为自动解除则合同违约后合同不成立,若无此约定,合同违约后合同还是成立的,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合同约定的赔偿金在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赔偿金。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能同时约定。但若产生违约,不能要求对方同时赔偿违约金和定金,只能择其一。也就是说,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
因为公司依法破产重整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阶段,看到是先清算,再终止劳动合同。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
公司依法解散后尚有债务未清偿是必须清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应当申请解散公司,且需要及时成立清算组,清算债权债务,并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不一样。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或持续不能清偿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是不一样的。解散清算是主动清算,破产清算是被动清算。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破产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能过行使的职权包括: 1、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 2、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3、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4、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民法典》规定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并存于合同中,但是在请求违约责任时,只能选择定金或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
1、《民法典》规定违约合同赔偿损失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损失赔偿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态。损失赔偿通常采用全部损失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