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私生子有权继承遗产,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同样,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或者子女没有与父
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养父或者养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没有形成正式收养关系的,该养子女不能享有继承权。
婚外子女,即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并且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对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是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
与前妻的子女没有扶养关系的情况下,一般没有继承权。但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指定继承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包括互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
女儿是有房产继承权。依据《继承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并且子女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因此,女儿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都依法可以继承其父母的房产,并且都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子女先于父母逝世,父母有权继承遗产。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中,父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
子女早于父母去世其配偶一般无继承权,但是如果在子女死后,其配偶对其父母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配偶可以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并不必然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除非双方之间形成了教育、照顾、抚养的关系。 而之后即使离婚导致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实际继子女也是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
亲生父子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双方私自签订的断绝亲生父子关系的书面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父子之间仍然有相互继承权。亲生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成立,不得断绝。拟制血亲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也就是说因收养关系产生的父子关系,自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
农村老房子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现在对于农村的房子,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再婚夫妻婚后财产原配生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消失,子女对于父母的遗产仍有继承权。 但对于父或母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该子女只能继承属于自己父或母的那一部分,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继承时要首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