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遗嘱是否要进行公证,主要是由立遗嘱人决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相比其他形式的遗嘱会更强一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嘱的形式一般包含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不同的遗嘱形式,它们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 遗嘱人需
代书遗嘱又可以称为“代笔遗嘱”,立遗嘱人由于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书写仅可口述内容,故委托他人代立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应按照以下方式书写: 1、立遗嘱人在口述遗嘱内容时,需由见证人代替立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时,必须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 1、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遗嘱书等; 2、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首先,法律没有规定立遗嘱必须对其进行公证。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都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其他遗嘱中与其抵触的内容无效。另外,遗嘱公
自己写的遗嘱,即自书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没有公证过的遗嘱也是有效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其都具有优先效力,其他与其内容相抵触的
众所周知,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遗嘱并不能更改。实际上,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遗嘱,只要被继承人愿意,就能更改甚至是撤销。只是在法定的六种遗嘱类型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说,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自愿作出的。然后就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前的住所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经由公证部门
首先,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未公证遗嘱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都具有优先效力。其他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
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订立,在被继承人死后生效的,处分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但是遗嘱不一定需要手写,只要是按照法律认可的方式和程序订立的遗嘱,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
当事人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或者内容具有争议的话,可以采取申请复查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解决纠纷的途径。首先,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遗嘱错误的话,就可以就公证书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公证协会,提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