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有: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盖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被告提管辖权异议是好的。如果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依法向法院提出;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异议成立的,会移送案件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则予以驳回。
对管辖法院提管辖权异议不需要交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
车管所换证需要的资料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等。
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的,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等。《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