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行使破产抵销权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 2、破产债权人恶意负债不能抵销。 3、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取得的债权不能抵销。
可以去破产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破产证明。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完成,依法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具破产
破产证明可以让人民法院开具。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就是企业破产的证明。只有企业法人才能申请破产清算;如果企业法人已经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又已经受理企业法人的申请,那么,人民法院会下达一份受理通知书。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破产后的以下财产可以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等。
房地产抵押限制条件如下: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3、有争议的房地产和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或者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具体如下: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2)债权人恶意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 (3)债务人的债务
企业破产法具体会带来以下影响: 1、在破产清算外,为企业解决经营困难提出了解决方法; 2、国有企业要告别政策性关闭破产,只能依据企业破产法,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房产证去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做(根据项目所在地直属管辖的房管局)。一般一手房的房地产证办理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因为房地产商最初在房管局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大宗土地的证权书,等你购买后,要分割成为小产权,所以代为办理。
申请破产后的限制有: 1、破产企业不能未经人民法院允许自行处理破产财产、进行经营活动; 2、破产企业有关债务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3、破产企业有关债务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婚姻法》新政策并没有关于小三的规定,《婚姻法》是保护男女关于婚姻合法权益的法律,里面没有关于小三等第三人的规定,所以说若发现外遇这种,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离婚,是受到法律保护与支持的,至于赔偿多少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婚姻
不适用破产抵销权的情况有债权权人已经知道以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即将进入破产程序,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破产抵销有利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简化。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产抵押条件限制如下,以下情形的房产不能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