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监外执行的程序: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二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二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
(一)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下”包括本数。宣告刑。 (二)可以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应当缓刑:(判决时)不满18周岁的人、(判决时)怀孕的妇女和
缓期执行是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拘役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死缓两年后处理办法: 1、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的案件,在死刑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但是,在执行刑罚期间,一般会严格控制减刑,减刑幅度应适当缩短,间隔期间也应适当延长 2、如果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将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程序的过程。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处罚为:行为人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缓刑是刑罚暂缓执行,在规定的考验期内遵守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不犯新罪没有漏罪,两年考验期满后,一年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如果嫌疑人在两年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撤销缓刑,执行判决。通俗来讲,两年考验期内,表现良好,就没事了
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
根据,《暂缓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判刑8个月缓刑一年是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在缓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没有其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则取消原刑罚,如果在缓刑期间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缓刑规定的,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 缓刑的适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犯罪情节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