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
公证遗嘱丧失效力的情形有一下5种: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
公民申请遗嘱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予受理。公证处受理申请后,进行分类登记。公民按公证处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公证处制作笔录,出具公正文书。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一样具有法律效
遗嘱公证后,继承就可以开始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
具体的来说遗嘱房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并且立遗嘱人应该神志清晰,能够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思; 2、立遗嘱人应当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3、公证员对立遗嘱人提交的材料以及所申请公证的事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说,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自愿作出的。然后就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前的住所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经由公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