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盗窃罪从犯的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
在共同盗窃中认定不仅发起人和邀请收藏者可以成为盗窃的主犯并且其他在共同盗窃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成员也可以成为盗窃的主犯。例如,在共同盗窃中提出建议和操纵盗窃犯罪的人,具有狡猾的盗窃手段、熟练的盗窃技术和在盗窃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在盗窃中特别
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的认定: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因此在盗窃案件中,只要使被害人对财物失控,即构成犯罪既遂,反之则是犯罪未遂。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行为人实施盗窃时,除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在犯罪之前起到了教唆行为人盗窃或在行为人盗窃的过
行为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的,共同盗窃所得数额是盗窃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盗窃的种类不同,认定的数额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如被盗财物
根据《刑法》一般共同犯罪的犯罪数额确定:区分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从犯。共同犯罪的主要犯罪分子应当按照犯罪总额确定。共同犯罪的从犯,应当根据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范围,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又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解释:“本法所称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
团伙盗窃罪主犯从犯是怎样区分的,具体如下: 1、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盗窃集团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为首者,即盗窃集团中组织者领导者中的为首分子。
盗窃转化为抢劫的认定,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方面,具体如下:1、行为人已实施了盗窃行为;2、转化抢劫的目的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3、转化的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盗窃罪通常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涉嫌盗窃罪认定标准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