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国企上班。公职人员在住地取保候审期间,工作单位也在住地,不违反相关规定就可以到单位上班。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应该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公安机关批准,否则就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严重的要被
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
被取保的没有经过批准是不能离开居住地的。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可以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其居住的市、县;(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正常工作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法律中并没能禁止其参加工作,只要不对案件的侦查、审理产生影响,工作单位是在所居住的市、县的,就可以
可以上班的。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审的,并没有因此而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在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正常上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且随传随到候审不误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当事人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应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会因为补充侦查而停滞,补充侦查也不会因为取保候审而不再侦查;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除非在侦查期间发现足以影响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新情况或者是新罪,就会对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结果产生影响,但
被取保候审人只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去外地的。若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取保候审没有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拘留场所,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规定。如果在取保候审以前被拘留或者逮捕过的,被拘留或者逮捕的时间可以抵刑期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