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继承父母的房子,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父母房子女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 适用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
其他继承人在代位继承人死亡时获得代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的份额应当转移给其他继承人。
放弃继承最简单。 直接在房管局继承过户时写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即可;或者到公证处公正放弃继承,这样放弃继承的人就可以在房产过户时不必亲自去房管局了。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
关于代位继承的作用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
代位继承人系基于被代位人的权利而继承,还是基于自己的固有权利而继承?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主要有两种学说: 一是固有权说。该学说认为,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来自自己的固有权利。因此,即使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
遗产继承操作的规定如下:遗产继承有三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法定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遗赠。继承是指的被继承人通过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