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不是。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范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下列情况可以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下: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1、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2、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3、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如下问题: 1、遗嘱应当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否则无效,且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继承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3、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办理遗嘱继承的公证手续需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权属证明以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等资料,到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机构申请并进行相关手续。
遗嘱继承纠纷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继承人依照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
遗嘱继承人没有限制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1、凭遗嘱继承房产需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两个手续。 2、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
遗嘱继承房产需要交的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一定比例根据公证处的标准收取,具体数额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的,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情况有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拒绝接受遗赠等。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