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不能。通知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不能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提起交通违章的行政复议,并且需要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该申请期限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复议举证期限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的十日内。此时被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可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当事人在撤回先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如果该案件不属于必须提起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则还能再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决定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公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的下列行政行为,有关公民或法人如果不服,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1)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公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如治安收容,扣押财物,限期整改火险隐患等。 (3)认为公安
行政复议超过时间申请是无效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后六十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 2、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方面,我国采取的是一
交通事故认定不可提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于工伤鉴定不满意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