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债权人免除债务;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或者符合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有,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依法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房子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房子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房子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这种情况仅适用于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不再具备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所以这种情
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出现,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等。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成立条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自依法成立时生效,即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意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如果合同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办理完成该手续后合同生效。
订立保险合同的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能力;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以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等。
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
以下情形购房合同无效: (一)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具体包括: 1、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 2、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合法; 4、依法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