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投案自首是犯罪嫌人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行为。审理机关对于自首行为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
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的情形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符合下列三个条件认定为投案自首: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这是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 1、犯罪事实和犯罪人未被发现; 2、犯罪事实已被发现,犯罪人尚未查明; 3、司法机关已经发现了犯罪事实,形迹可疑而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 4、在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被发现之前,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
投案自首是否回留案底要看投案人有没有构成犯罪。侦查机关侦查后发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或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不构成犯罪、审判机关审理以后认为投案人无罪的不会留案底。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关于投案自首的最新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底是一个人的犯罪记录,也称前科。投案自首是否会留案底,前提是要看投案自首交代的事实是否经过法院依法判决后构成犯罪。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以下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投案行为取决于犯罪分子的意志; (3)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4)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自动投案的
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