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对于自己的父母,子女一般都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儿媳对婆婆没有赡养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子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
母亲未尽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孩子赡养自己。 1、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 2、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的义务; 3、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因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就主张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4、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女婿是没有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的。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而女婿并不在这其中。因此女婿对于自己的岳父和岳母,
出嫁的女儿对其父母也是有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出嫁后也应当履行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若其拒不履行的,父母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如果继子女是受继父母抚养长大的,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离婚后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媳妇没有赡养义务。我国《民法典》之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若丈夫一方死亡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法律上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但有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4、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 5、后赡养义务的
孙子一般是不具有赡养奶奶的义务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其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时,孙子作为具有负担能力的成年人依法应当承担赡养责任,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