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在深圳,符合法定情形,离婚能缺席判决,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
离婚缺席判决是否判离,具体情况如下: 1、原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的,而且又无正当理由,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有权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离婚案件具备一定情形的就能对被告方缺席判决。依据我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一般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场参加诉讼,只有在特定的法定条件下才能缺席
离婚被告缺席可以判决,但是不一定会判离,如果离婚诉讼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结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于离婚被告缺
缺席审理不影响审判。可以正常进行庭审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
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对财产划分、孩子抚养权归属协商好即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协商不一致,一般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没有过错方,一般是平分,如出现出轨、家暴、虐待
在离婚纠纷中,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是因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做缺席判决;另外,如果对方明知道要开庭,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也可以做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原则是当事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
起诉离婚时一方缺席,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一方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经法院同意。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通常情况下缺席的不利后果是,如果原告缺席,则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