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应当符合三个要件: 第一,股东具有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不应包括在内; 第二,公司给予该股东补正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 第三,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 1、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等。
股东和法人各有其风险,没有谁绝对的风险大。股东的风险是,需要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担责,可能会有其投资得不到回报的风险。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是,在执行职务的过错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担责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责。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
1、法人与股东法律责任不同。股东只按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运行如果涉及犯罪,法定代表人可能首先会承担某些刑事责任,股东则视情况而定; 2、权限上的不同。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问题,运营方向等具有决策、表决权,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决定公司的发展
召开业主临时大会条件是: (一)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 (二)经业主委员会决定; (三)经业主监事会提议;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五)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有这些: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
股东单独或者是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不管持股多少,只有是股东,都可以参加临时股东大会。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等。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一般事项需要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股东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3、授权委托书要载明什么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监事会提议召开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也应当按照股东大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