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刑事简易程序的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保证人对罚款决定
1、执行令的签发:执行死刑判决,须有死刑执行令。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2、法定期限内,由法定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程序如下: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 4、执行减刑、假释手续。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和解程序有: (1)
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案件承办单位提出和解请求,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由检、法机关组织签订悔过书并与被害人就赔偿事项等达成和解协议,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影响,依约定向被害人支
因民间纠纷引起侵犯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刑事和解。首先加害人要承认其犯罪行为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立悔过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向被害人支付损害赔偿。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有限,部分刑事案件双方
刑事案件和解程序包括: 1、提出,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案件承办单位提出和解请求; 2、受理,刑事案件的受理,应由检、法机关进行; 3、和解,由检、法机关促成被害人与加害人对话; 4、监督,调解机关对加害人履行赔偿协议的情况进行适时检查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
因民间纠纷引起侵犯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刑事和解。首先加害人要承认其犯罪行为并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立悔过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向被害人支付损害赔偿。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有限,部分刑事案件双方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和解程序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