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法律对加班的规定: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每天最多可安排劳动加一个小时的班,且必须要与劳动者和工会协商一致;如果单位有特殊原因的,则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但前提是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 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
答: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否则,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劳动者举证,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事实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
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安排加班,员工自愿工作的,一般不属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加班工资的证据由劳动者提供,加班费的证据也就是本人工资的证据,因为加班工资是与本人工资有关的,所以只需要提供本人的工资条即可证明加班工资,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有: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至少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的工资,周末加班至少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而法定节假日至少需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如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孕妇不能加班的规定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