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实际控制人指的是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指的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权利: 1、知情权以及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3、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4、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
根据相关规定,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
在章程中作出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的转让条件是否有效我国公司法并未作出规定,应分如下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 3、公司法未规定时,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查账权。股东可以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和可以要求财务会计报告。但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具有合理的目的,并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控制权和控股权的区别:控股权是指对公司股份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但是却是所占比例最多,并能够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控制权是指拥有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其实行实际控制的权力。
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一般没有影响,对股东权利的影响有:股东虚假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赋予股东下列权利: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股东负有下列义务: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