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房产公证:委托过户、继承过户、赠与过户、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依法对房产进行证明,证明与房产相关的行为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行为。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对有证据证明有犯
对妨害公务的行为人不予批捕的,如果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放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23天,37天后未批捕的原因: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
下列情况下适用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能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的。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检察院不批捕的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 4、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况,检察院般也不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