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赔偿流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2、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一般要在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由社保行政部门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可在单位生产经营地的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
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去申请的,则劳动者自己就可以在一年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向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自己不能自行选择认定工伤的地点,由于地区
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待病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立专家组; 4、鉴定; 5、出具鉴定结论。
工伤鉴定二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在第一次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的15日之内进行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本人、家属提出向当地社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而申请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医院诊断书和伤员的人事资料等,与第一次工伤鉴定提交材料相同。
受到工伤的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
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
工伤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劳动者离职后,单位应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者劳动者被依法确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去提出申请,提交劳动合同书、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应当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