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公司不是必须有总经理。《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可以设经理,也就是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实是否设经理这一职务; 如果不想设这一职务是可以没有经理的,法律对此并不强制。如果设经理的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聘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分两种情形处理: 1、劳动者已经离职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仍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 2、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就业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合同主体的权力是总公司,发票也要由总公司来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
一般来说总公司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公司正式聘任的分公司经理,是分公司的法定负责人,其依法对外享有分公司的代表权,享有管理分公司、代表分公司对外签约的权利。但是如果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已知道公司的限制分公司经理权力的内部规定,且对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需要总公司进行承担,不能签订合同对抗第三人。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
公司总经理若是法定代表人,则能够代表公司。若不是,则不能。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若是滥用法人地位的,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不可以。原则上合同方与税票开出方(收据开出方)须一致,也可要求原合同方出具书面《委托收款书》原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一并作为支持文件办理结款。
国有企业应当和普通的用人单位一样,无论是编制外还是编制内的劳动者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国企的劳动合同由职员与用人单位合意签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总经理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则其签字可以代表公司;或者虽然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是得到了公司的授权的,则其签字也可以代表公司。 所谓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合同是总公司签付款由分公司付的操作是合理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
董事会解聘经理不受劳动法调整。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理可以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