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是: 1、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其主要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辖。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当法院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时候,法院可以依职权移送管辖。当然,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受理后认为情况属实的,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指定管辖后还需要出移送裁定,当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上诉到法庭,法庭将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还有双方的证词,然后进行了相关的判决。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指定管辖后还需要出移送裁定,当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上诉到法庭,法庭将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还有双方的证词,然后进行了相关的判决。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
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一、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 二、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三、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
移送管辖的意思为: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诉管辖的意思为: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