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合作作品行使作权的规定: 1、合作作品的作权通常由合作伙伴共同享有。无论是可分割的作权还是不可分割的作权,合作伙伴对整个合作作品都享有相同的作权; 2、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由合作伙伴共同享有,通过协商行使权利;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复改的权利。 五)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的规定有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两个以上合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导演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但不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美术作品著作权具有下列相关权利:作品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以及表演权、放映权、表演权、放映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等。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 1.电影作品、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建筑作品; 2.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在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方式: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法再继续行使,但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余财产性权利则由继承人行使
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委托作品的著作权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受托人;另外如果公民死亡的,著作权属于其继承人;法人、其他组织终止的,著作权属于其权利继受人。
合作作品著作权人要求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法律对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的规定包括: 1、汇编作品著作权属于汇编人; 2、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应当对该著作权相关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能体现独创性,且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可由作者自己使用,也可由作者以外的人使用。除了通过继承、赠与方式取得著作权使用作品之外,作者以外的人对作品的使用包括四种情形: (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使用作品; (2)他人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而使用作品; (3)他人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